糊涂了。

    自读了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关于瓮安“6.28”事件真相新闻发布会的以下内容,脑子一片混乱,怀疑自己的思维判断功能出了问题,特求助心理咨询师帮助。


《俯卧撑》    图片来自网络





以下内容摘自:实录贵州公布瓮安“6.28”事件真相,红色字体为守拙所标。

[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 6月28日,我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发生一起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造成百余名公安民警受伤,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目前事件已经平息,真相已基本查明。由于深入调查需要一定时间,现在我将公安机关目前调查核实的情况,向媒体公布。

[王兴正]: 一、关于李树芬溺水死亡事件的事实。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雍阳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并通知119人员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经持续紧张工作,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后,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经向在场报警人刘某、陈某、王某询问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1991年7月生,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又派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工作。

[王兴正]: 现已查明: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1989年12月9日生,瓮安县第二中学高三毕业生)。



以下内容摘自:李树芬之叔否认遭逼供:被打不是在公安局

    下午13时30分,记者在瓮安县人民医院采访了李秀忠。此时,李秀忠正躺在病床上,他对网上和社会上大量传闻自己已被公安局民警打死的消息非常气愤:“我哪里死啦,希望不要乱传谣言了。”

    他告诉记者:“6月22日深夜,我接到侄女李树芬在县城西门河死亡的消息后,立即赶往现场打捞尸体。尸体捞上岸后,县公安局通知我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我走进民警张明的办公室,他正在办案,很不耐烦的大声呵斥我:‘你搞哪样?'因侄女刚亡,我没好气地随口回答:‘来玩的'。张明大喝:‘滚出去!'就赶过来推我,发生了冲突。后来,教育局叫我到局里了解冲突情况。从局里出来后,走到保险公司门口,被6个不明身份的人冲出来暴打一顿我拨打110报警,警察立即把我送到医院治疗。由于伤较重,治疗期间我没有出过医院,也不知道后来发生游行和打砸抢烧事件事发当天,在医院家人对我说,现在街上十有九人说我被公安局逼供被打死了,上万人正为我和李树芬伸冤。”

    李秀忠说:“我作为死者家属,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我相信我的亲属绝不会去打砸抢烧县委、政府和公安局的,我绝不会希望打砸抢烧事故发生。我的亲属知道我还在,绝不会无中生有地说我死了,他们知道我在公安局不是被逼供,而是发生意外冲突,知道我被不明身份的人打成重伤,不是在公安局,他们绝不会胡说我遭到逼供。”

    “我认为事态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扩大和利用了。”李秀忠说,“我对关心和牵挂着我的领导、新闻界及社会各界朋友们表示感谢,省公安厅、县教育局等领导都到医院来看望我,通过医院的精心治疗,我现在感觉身体好多了,听说与我冲突的民警已受到了停职15天的处罚。公安部门正对我遭到不明身份的人毒打的事因,展开深入调查我相信党和政府会公平、公正处理打砸抢烧事件,将犯罪分子和毒打我的人或幕后人绳之以法。我相信党和政府会妥善处理侄女一事,作为家人,我希望孩子能早日入土为安,希望社会不要听信任何谣言。”

    据医生介绍说,李秀忠被送到医院时,神志清醒,但频繁呕吐,呕吐物主要是胃液有一点血腥,下颌部还在流血。伤者自述头晕头痛,全身多处疼痛。经初步检查,伤者背部有被击伤痕迹,头部太阳穴上方有点肿胀。经家属要求,医院对其做了大、小便化验,结果显示相关指标正常,伤者喊下腹部疼痛,经过做B超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最后诊断结果为:疑似轻微脑震荡,头皮损伤,胸部、腹部软组织损伤。